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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暴力、霸凌風險

風險:

        一個學生長期重複的被一個或多個學生欺負或騷擾,或是有學生被鎖定為霸凌對象,成為受欺凌學生,造成其身心痛苦的情形。
校園暴力或霸凌手段與方式的不同,可大致可分為下列六種類型

  1. 肢體霸凌:以肢體暴力行為霸凌他人,包括踢、打弱勢同儕、搶奪財物等,是最容易辨認的一種,會造成他人身體受到傷害。
  2. 言語霸凌:運用語言刺傷或嘲笑別人,包括取綽號、用言語刺傷、嘲笑弱勢同儕、恐嚇威脅等,是校園中最常出現且最不易發現的霸凌行為,會造成他人心理受傷,傷害程度有時會比肢體霸凌還嚴重。
  3. 關係霸凌:這一類型的霸凌往往牽涉到言語的霸凌,包括排擠弱勢同儕、散播不實謠言中傷某人等。
  4. 反擊型霸凌:這是受凌學生長期遭受霸凌之後的反擊行為,包括受霸凌時生理上的自然回擊或去霸凌比自己更弱勢的人。
  5. 性霸凌:類似性騷擾,包括以有關性、身體性徵及性別取向作為玩笑或嘲諷內容的行為或是以性的方式施以身體上的侵犯。
  6. 網路霸凌:係指利用網路散播色情圖片、散佈謠言中傷他人、留言恐嚇他人等使人心理受傷或恐懼的行為,這是近年來新興的霸凌型態,而且程度相當嚴重。

 

實地檢查:

 是否擬定並執行教育宣導措施?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0條規定: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身心虐待、供應兒童及少年刀械、槍、彈藥或其他危險物品。

  1. 是否律定學校人員(導師/教師/行政人員等)之權責及分工機制?
  2. 是否篩?並掌握暴力傾向學生,並列入認輔對象?
  3. 是否設置通報窗口並擬定保密/保護機制?
  4. 學生打學生事件發生時學校人員、學生發現、家長或社區通報後處置之方法及啟動輔導機制。
  5. 通報窗口是否依情節等級(一級:未受傷、二級:輕傷、三級:重傷)辦談?
  6. 霸凌事件之處理(含打人、被打、目睹者之處理),是否依各校「教師 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處理、個案輔導、團體輔導或施予法治教育?
  7. 霸凌事件發生後是否進行後續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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