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校外教學 |
地點: |
校外 |
發生經過: |
屏東市大同國小於三月十一日畢業旅行回程途中,於高速公路因與小貨車擦撞而翻出護欄外,造成三名學生死亡,四十二人輕重傷。
所受傷害 死亡及受傷 |
所受傷害: |
|
處理經過: |
保險局指出:目前保險理賠狀況如下:屏東市大同國小學生團體保險是由台灣人壽保險承作,保障範圍包括「身故保險金」新台幣100萬元;「殘廢生活補助金」 依等級不同給付金額10萬元到100萬元,住院醫療5萬元,重建手術費用最高3萬元。另外,承包該業務之旅行社(東伽旅行社)的旅行業責任保險是由友聯產 險承保,身故者理賠金200萬元,傷者醫療上限3萬元,如有殘廢情形適用6級28項殘廢等級表。肇事的遊覽車分別向富邦及中央產險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及 任意第三人責任保險,而小貨車僅向台灣產險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富邦產險已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死亡保險給付每人新台幣150萬元支票親送3位罹難學生家 長,至於傷者則需醫療單據齊全即可理賠;另因任意第三人責任保險承保範圍僅限車外第三人,中央產險在本案無理賠責任。 |
判決或處分: |
|
相關條文 : |
|
說明: |
交通事故 |
建議: |
保險局說,由這個事件可看出,獲得理賠者均屬政策性保險(學生團體保險、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及旅行業責任保險),充分顯露企業經營者自行運用責任保險移 轉責任風險的情的情形仍嫌不足,面對社會觀念及法律環境演變,民眾對企業經營者注意義務標準愈形提高,國人應有風險管理意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