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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

上體育課撿球傷眼 校方判賠68萬
2015/10/05
上體育課撿球傷眼 校方判賠68萬

曾女兩年前就讀開南商工時,上體育課遭網球擊中臉部,造成左眼視網膜剝離,眼力只剩 0.1。法官認為教師指導不當應與學校連帶賠償曾女及其父母共68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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