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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知道嗎?從事故發生到獲得理賠其實是很簡單的,只有以下四個流程: 流程一:
保險事故發生後,請您立即通知消防單位,並儘可能保持災後現場完整,於五日內以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保險公司。
流程二:
保險公司派員查勘現場,以確認事故發生原因;有必要時可委託保險公證人進行調查。
流程三:
請您提出理賠申請書、損失清單等索賠相關文件及書面資料,向保險公司請求賠償。
流程四:
議定賠款金額,保險公司收到完整的理賠相關文件(含公證報告)後,於十五日內給付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