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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的主要內容與特色

「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包括了住宅火災保險及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凡投保住宅火災保險即自動涵蓋地震基本保險的保障:

  住宅火災保險 住宅震基本保險

承保事故

1.火災

2.閃電雷擊

3.爆炸

4.航空器及其零配件之墜落

5.機動車輛碰撞

6.意外事故所致之煙燻

7.罷工、暴動、民眾騷擾、惡意破壞行為

8.竊盜

1.地震震動

2.地震引起之火災、爆炸

3.地震引起之地層下陷、滑動、開裂、決口

保險金額

建築物:以重置成本為計算基礎

動產:以實際價值為計算基礎,自動承保建築物保險金額百分之三十,最高不超過新台幣50萬元

建築物:以重置成本為計算基礎,最高不超過新台幣150萬元,建築物全損才理賠

動產:不承保動產損失

額外費用之補償

1.清除費用:清除受損住宅的殘餘物所生之必要費用。

2.金融、信用卡及證件重製費用:依實際支出給付,保險期間內給付總額以新臺幣5,000元為限。

3.臨時住宿費用:每日最高新臺幣5,000元,賠償總額以新臺幣20萬元為限。

4.租屋仲介費用:依實際支出給付,保險期間內給付總額以新臺幣5,000元為限。

5.搬遷費用:依實際支出給付,保險期間內給付總額以新臺幣10萬元為限。

6.生活不便補助金:每日定額給付新臺幣3,000元,每一事故最高給付以30日為限。

臨時住宿費用:新台幣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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