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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消費者應該注意的事項

為了維護自己旅遊消費權益,當您與旅行社洽訂旅遊契約時,應注意下列與保險有關的事項:


(一)旅行社是否有向保險公司申報團員名冊


(二)請旅行社說明是否已依照規定投保「旅行業責任保險」及「旅行業履約保證保險」以及向哪一家產物保險公司投保


(三)旅行社是否取得保險公司覆證的出團通知書或保險公司出具的保險證明書(詳樣張)


(四)如果你覺得保險金額太低或保障內容太少,可以自行向人壽保險公司投保旅行平安險(可附加海外突發疾病附約)或向產物保險公司投保旅遊綜合保險(可附加海外旅行不便保險)。


(五)如果您是以信用卡支付團費,在出發前發現旅行社倒閉無法出團時,請立即通知發卡銀行依信用卡使用約定書之規定,以旅行社未提供服務為由,出具爭議聲明書,請求發卡銀行暫停付款或將其繳付之款項扣回,避免損失之發生,不要先付款給發卡銀行,再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以免曠日廢時。


(六)如果在大陸旅遊因為國內旅行社倒閉積欠當地旅行社費用而遭扣團時,應立即向觀光局報案,且千萬不可在當地的旅行社的要求下再支付任何費用。因為依規定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會向大陸的旅行社出具承諾書,承諾保險公司理賠後會將未完成的團費損失,直接賠償給大陸的旅行社,旅客可以繼續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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