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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小百科

1.『重置成本』是指建築物及裝潢在事故發生後,以相同品質或類似品質的材料,依據原有的設計和規格,在同一地點重建或重置所需花費的金額;計算公式可參考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訂定的「台灣地區住宅類建築造價參考表」,估算您住宅的重置成本、保險金額與保險費。


2.『實際價值』是指如傢具、電器設備、衣物等動產類物品在事故發生後,購買相同或相似新品所需的實際市場現金價值扣除折舊後的餘額。


3.『超額保險』是指保險金額大於保險標的物的價值。例如保險標的物的價值為新台幣100萬元,但投保了新台幣150萬元,即是超額保險,實際理賠金額最高仍為新台幣100萬元。


4.『不足額保險』是指保險金額小於保險標的物的價值。例如保險標的物的價值為新台幣100萬元,但投保了新台幣50萬元,即是不足額保險,實際理賠金額須按比例計算。


5.『動產』是指您與配偶、家屬或同居人所擁有或租借的傢具、衣物等,包括所有置存於屋內供日常生活所需的物品。您在投保住宅火災保險時,您住家的傢俱、電器設備和衣物等也一併獲得保障(建築物保險金額30%,最高新台幣80萬元為限),但您家的動產價值若超過上述的保險金額時,仍應自行投保其不足的部分。


6.住宅地震基本保險的『全損』認定,是指經政府機關或專門的建築、結構、土木等技師公會出具證明,鑑定為不堪居住必須拆除重建,或非經修建不能居住且其補強費用為重建費用的百分之五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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