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

醫療險可以提供的主要內容與特色

 

  目前保險公司所推出的醫療險商品多達數百種,每一種商品的保障內容與特性雖不盡相同,但大致上乃可區分成下列幾種型態:

 

 

住院醫療費用保險
※    保障範圍:被保險人因疾病或傷害,經醫師診斷,必須入住醫院診療或接受手術治療時,保險公司依照契約約定內容給付病房費用保險金、手術費用保險金、以及急診、門診、燒燙傷病房等保險金。
※    險種特色:補償被保險人因疾病或傷害住院治療所支出的醫療費用。分為實支實付型與定(日)額給付型兩種:
◎    實支實付型是指保險公司在一定的限額內,按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給付保險金;
◎    定(日)額給付型則是不論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為多少,保險公司按照疾病的項目或是住院的日數,給付固定保險金。


重大疾病保險
※    保障範圍:被保險人經證實罹患心肌梗塞、冠狀動脈繞道手術、腦中風、慢性腎衰竭、癌症、癱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等七項重大疾病。
※    險種特色:罹患重大疾病需要鉅額醫療看護費用,若為主要收入者將對家庭生計造成負擔。重大疾病保險所提供的保障,可以讓被保險人安心療養。目前有二種主要的給付型態:
◎    先領回保額50%的保險金,通常會享有免繳續期保費的「豁免保費」利益;
◎    領回全部的保險金額,保險契約的效力因此終止。


防癌保險
※    保障範圍:提供被保險人因罹患癌症所發生的醫療、住院費用,以及出院後的後續治療費用。
※    險種特色:針對癌症所設計的醫療保險,各保險公司所推出的保單給付內容或有不同,但通常會包含「癌症身故保險金」、「初次罹患癌症保險金」、「住院治療保險金」、「居家療養保險金」、「外科手術保險金」、「放射線治療保險金」、「門診醫療保險金」等給付項目。


長期照顧保險
※    保障範圍:提供老年癡呆、失憶症候、器質性癡呆或長期臥病在床,需要長期照顧之被保險人,每月固定的保險金。
※    險種特色:讓被保險人面對長期照顧龐大的經費時,提供實質照顧的幫助,避免造成家人經濟與精神上的負擔。此外並享有保費豁免權。


失能保險
※    保障範圍:當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傷害事故而喪失從事原來具有報酬性工作的能力之「失能狀態」。
※    保險特性:失能保險能提供被保險人所需的醫療費用及生活費用等保障,使被保險人不會因此陷入經濟困境。此外,當被保險人的失能狀態持續達一百八十日以上時,保險公司將豁免被保險人自失能開始後到期應交付的保險費(包括失能保險、主契約及附加於主契約之其他附約),直到失能狀態消失為止。

訪客人數:1,847,824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