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度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金融基礎教育教學行動方案徵選辦法
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深耕校園金融教育多元化教學方式,鼓勵教師持續推動金融基礎教育並培訓校園金融教育種籽教師,增進學生對金融知識的興趣與正確觀念,特訂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獎勵對象為公立與已立案之私立高中、高職、國中及國小教學團隊。前項教學團隊,指學校聘任之正式合格教師、長期代理教師及實習教師,至多三人所組成之團體(其中至少一人須為正式合格教師)。
三、行動方案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 教學內容以101年金管會所訂定之「金融基礎教育學習架構」為主,並結合教育部所頒訂之課程綱要。
(二) 行動方案內容以金融基礎教育教材或徵選獲獎教案為主要依據進行編修。
(三) 課程實施內涵至少應包含以下步驟:1. 背景敘寫;2. 課程設計理念(含教材教案編修說明);3. 課程實施(任一主題,至少三節課,執行年度:103年七月之後)、過程紀錄與學習成果彙整;4. 教學省思與建議。
四、建議報名團隊參加下列活動:
(一)主辦單位辦理之行動方案徵選說明會暨課程教學經驗分享。
(二)縣市教育局主辦之金融基礎教育相關研習。
五、評選小組委員包含辦理單位代表、教師代表及學者專家等。
評選小組委員迴避之義務,依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辦理。
六、本行動方案徵選採兩階段進行:
(一)報名資料審查時需繳交:1. 背景敘寫;2. 課程設計理念(含教材教案編修說明)
(二)成果報告評選時需繳交:1. 背景敘寫;2. 課程設計理念(含教材教案編修說明);3. 課程實施、過程紀錄與學習成果彙整;4. 教學省思與建議。
(三) 未繳交完整成果報告之團隊,不核發稿費新臺幣5,000元整。
七、行動方案評選標準應符合下列事項:
(一) 內容須符合金管會訂定之「金融基礎教育學習架構」。
(二) 內容以金融基礎教育教材或徵選獲獎教案為主要依據進行編修
(三) 內容符合學生身心發展階段,依學生不同背景進行編修,能增進學生學習興趣,提升學生金融基礎素養。
(四) 教學實施過程安排適切,學習過程記錄與成果彙整、教學省思與建議明確。
八、參加徵選之團隊,依下列規定說明給予獎勵:
(一) 凡參加徵選並繳交成果報告之團隊,發給稿費新臺幣5,000元整。
(二) 經評選優良之團隊,分高中(職)、國中、國小組,各組依下列說明給予獎金及敘獎:
1.金質獎(特優):一隊。得獎團隊發給獎金新臺幣30,000元整,獲獎教師請所屬教育局(處)依規定敘獎。
2. 銀質獎(優等):二隊。得獎團隊發給獎金新臺幣20,000元整,獲獎教師請所屬教育局(處)依規定敘獎。
3. 銅質獎(甲等):三隊。得獎團隊發給獎金新臺幣10,000元整,獲獎教師請所屬教育局(處)依規定敘獎。
以上獎金共計新台幣300,000元整。
(三) 獲獎團隊得不足額錄取。主辦單位亦得依參加作品件數及作品水準情形酌予調整獲獎件數。
(四) 上揭獎金應依所得稅法規定繳納所得稅,並於獎金頒發前進行扣繳。
九、獲獎之教學團隊應參與104年度各縣市金融基礎教育研習營至少一場,就實施教學經驗予以分享。
十、 金管會保有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及獎金權利。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金管會相關規定與解釋。
十一、 報名截止日期:中華民國103年9月15日(一)止。
十二、 報名方式:填妥報名表後,於截止日期前,以線上或電子郵件方式報名。
線上報名網站(點我前往網站)
電子郵件:NPOMATW@gmail.com
洽詢電話:02-2732-7122。
十四、 本辦法及相關報名表下載: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融智慧網(點我前往網站)
風險管理與保險教育推廣入口網參考網址(點我前往網站)
社團法人台灣非營利事業經營管理協會部落格參考網址(點我前往網站)
十五、 附件目錄:
附件一:行動方案徵選報名表
附件二:參賽作品使用授權書
附件三:參賽作品智慧財產切結書
附件四:行動方案徵選說明會場次及日程表
附件五:行動方案成果報告繳交日期及內容需求
附件六:平台維護注意事項
附件七:行動方案徵選流程及工作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