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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經購買了國外地下保單,建議採取以下作法以保障自身之權益:
一、向該公司確認該保單的給付內容和條款是否和業務員之解說相同。
二、向國外保險公司確認將來給付理賠金、年金或滿期金時由何種方式取得。
三、如不能確認上述兩點,而保單條款有「契約撤銷請求權」之約定者,可以在期限內儘速行使,重新購買經主管機關核准的合法保單,這樣才能保障自身的權益,也使保險能夠真正發揮功能。